在新加坡境外登记结婚
新加坡公民与居民在海外登记结婚的信息。
新加坡使领馆未被授权主持或注册婚姻。
本馆及新加坡婚姻注册局/回教婚姻注册局 (ROM/ ROMM) 不能出具无配偶证明。您可通过 https://www.marriage.gov.sg/ (opens in new tab) 向婚姻注册局/回教婚姻注册局申请《搜索婚姻记录》(Search for Marriage Records)。
该官方文件可在新加坡婚姻注册局/回教婚姻注册局领取,或邮寄至申请人地址(寄往海外可能需更长时间)。本馆仅可在中国相关部门提出正式书面要求的情况下,出示婚姻记录信函(Letter of Marriage Record)。
如需在中国注册婚姻,新加坡公民可提供经认证的相关官方文件作为婚姻状况证明,包括但不限于:
由新加坡婚姻注册局/回教婚姻注册局出具的《搜索婚姻记录》
结婚证书
离婚或撤销婚姻文件(如新加坡家事法院 的 Certificate of Final Judgment)
配偶死亡证明
关于新加坡文书在中国合法使用的认证程序,请参阅新加坡律师协会网站 (opens in new tab)。
若有需要,您也可在本领馆进行婚姻状况的法定宣誓申明(Statutory Declaration)。办理时间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(如护照)与婚姻状况/历史相关的原件或经认证文件。
